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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斗蟋蟀看中国人的赌性

斗蟋蟀是中国一项古老的娱乐活动,但这种休闲方式很残酷。斗蟋多为雄性,它们为保卫自己的领地或争夺配偶权而相互撕咬。二虫鏖战,战败一方或是逃之夭夭或是退出争斗,倒是鲜

  斗蟋蟀是中国一项古老的娱乐活动,但这种休闲方式很残酷。斗蟋多为雄性,它们为保卫自己的领地或争夺配偶权而相互撕咬。二虫鏖战,战败一方或是逃之夭夭或是退出争斗,倒是鲜有“战死沙场”的情况。斗蟋蟀是历史悠久的民间游戏,以其独有的趣味,吸引着古往今来无数的王公贵族、文人墨客及市井赌徒。斗蟋蟀之所以能历千年而不衰,正说明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本文由网上真钱棋牌游戏www.qpyouxi.net编辑整理,介绍各种网上真钱棋牌游戏技巧,澳门赌场博彩技巧,提供各种网上博彩游戏,网上真钱游戏,免费试玩。希望从斗蟋蟀看中国人的赌性这篇文章能给你提供帮助。

  斗蟋蟀是中国一项古老的娱乐活动,但这种休闲方式很残酷。斗蟋多为雄性,它们为保卫自己的领地或争夺配偶权而相互撕咬。二虫鏖战,战败一方或是逃之夭夭或是退出争斗,倒是鲜有“战死沙场”的情况。斗蟋蟀是历史悠久的民间游戏,以其独有的趣味,吸引着古往今来无数的王公贵族、文人墨客及市井赌徒。斗蟋蟀之所以能历千年而不衰,正说明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集——《诗经》 中已多次写到蟋蟀,有“蟋蟀在堂,岁幸其莫”、“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等诗句,注意到蟋蟀与节令有密切关系,但并没有提到两雄相斗的习性。一直到唐代吟咏蟋蟀的诗赋倒是不少,独缺斗蟋蟀的内容;甚至也没有资料说明人们发现蟋蟀还有两雄相斗的特性。吟咏蟋蟀的诗赋都是描写蟋蟀的鸣声以及在诗人心中引起的感情波澜。

  斗蟋蟀亦称“秋兴”、“斗促织”、“斗蛐蛐”。用蟋蟀相斗取乐的娱乐活动。流行于全国多数地区。每年秋末举行。斗蟋的寿命仅为百日左右,这就将斗蟋蟀的季节限定在了秋季。而在古代汉字中,“秋”这个字正是蟋蟀的象形。

  “斗蟋蟀亦始于天宝间,长安富人镂象牙为笼而畜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啄,其来远矣。”他的这则记载是追记,并非自己亲见,根据是什么,有无史料作依据,我们不得而知。持同样观点的还有贾似道,他在《促织论》 中说“盖自唐帝以来以迄于今,于凡王孙公子,至于庶人、富足豪杰,无不雅爱珍重之”。贾似道被公认为古代斗蟋蟀的祖师爷,他的话该不会信口胡说,可惜我们没有另外的资料证明贾氏的说法。比如唐代诗歌的题材涉猎范围极广,几乎没有它写不到的社会生活,何独没有斗蟋蟀的内容呢?顾文荐提到的唐玄宗斗鸡之好,不但史书中多有记述,而且在小说、诗歌中也有多方面的反映。陈鸿的《东城老父传》 记载此事极详,李白的《 古风》 诗亦有诗句可证。为什么斗蟋蟀之戏则不被作家注意呢?这就是个很奇怪的问题了。

  不过从唐代开元天宝年间的社会风气来看,斗蟋蟀出现在此时是极有可能的。开元天宝被称为唐代盛世,天下太平,四方无事,从“太平天子”李隆基到民间百姓,享乐腐化之风蔓延,斗鸡走狗成为社会风气。李隆基喜斗鸡,便在宫中建起鸡坊,养了几千只善斗雄鸡,选来行家进行驯练,定时举行斗鸡比赛。皇帝的爱好常常像瘟疫一样迅速感染整个社会,于是开元天宝时马上出现了社会上下无不斗鸡为戏的局面,因此而暴富的人也随之出现。民谣中所说的“贾家小儿”才13 岁,就因为驯鸡有方而骤然富贵起来。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出现斗蟋蟀的游戏,为皇上多一项娱乐活动,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斗蟋蟀始于唐代,盛行于宋代。清代时,活动益发讲究,先蟋蟀要求无“四病”(仰头、卷须、练牙、踢腿)外观颜色也有尊卑之分,“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 在两千五百年前经孔子删定的《诗经》中,就有《蟋蟀》之篇。斗蟋已不是少数人的博彩手段,它已和钓鱼、养鸟、种花一样,成为广大人民彼此交往、陶冶性情的文化生活,或可称之为具有东方特色的“蟋蟀文化”吧。 南宋,在斗蟋史上是著名的时代。此时斗蟋蟀已不限于京师,也不限于贵族。市民,乃至僧尼也雅好此戏。清朝的王公贵族,是在入关后才始嗜斗蟋之戏的。每年秋季,京师就架设起宽大的棚场,开局博彩。在日伪侵占北京时期,北平庙会上都有出售蟋蟀的市场,摊贩少则几十,多则数百,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斗蟋蟀被贴上了“旧文化”的标签,并和麻将等娱乐活动一起被宣布为非法。但是今天,中国人有着更充分的经济保障,更宽松的政府管制,在休闲娱乐方面也逐渐重拾传统。这是“一种中国文化,就像茶文化一样”,70岁的上海专家李世均说。

  斗蟋蟀开始之初,只不过是一种老小咸宜的纯娱乐的游戏,并没有用于博彩。但很快人们发现用斗蟋蟀进行博彩更具有刺激性,比纯娱乐更能吸引人。唐代博彩之风很盛,斗鸡、走马均可赌钱,民妇小儿甚至以蝉鸣时间的长短比赛输赢,故用蟋蟀相赌应该是极自然的事。《负曝杂录》 上所说“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啄”,并非是夸大之词。那些长安富豪贵戚们家有万贯家私,既然肯以金玉象牙为笼养一只小虫,当然也舍得拿出银子来相赌取乐。至于一般百姓,虽然出手不会像达官贵族们那样阔绰,但多少也会赌以金钱,使之变得更有魅力。由于有金钱因素的加入,斗蟋蟀活动开始畸形发展,至宋代就已达到相当规模了。

  斗蟋蟀图王违《 鑫海集》 载:“蛋阴性妒,相遇必争斗。”南宋词人姜白石有一首题为《 咏蟋蟀》 的词,序中云:“蟋蟀,中都呼为促织,善斗。好事者成以二三十万钱致一枚,镂象齿为楼观以贮之。”(“中都”是指京城临安今杭州)。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南宋时,蟋蟀因其善斗的习性,已经具有了一种特殊的身份,不但成为可以购买的商品,而且价贵得使人咋舌!所以有如此高价,当然不仅因为它善斗能令人取乐,更重要的是它已成为一种博彩的工具,可以使主人在瞬间得到大量的钱财。既然一只蟋蟀的价钱是如此之高,那么用蟋蟀相赌时的赌注之大,也就是可以想象的了。自然,用“二三十万”钱去买一只蟋蟀,毕竟是很奢侈的行为,只有富家子弟才行。但是作为一种游戏,并不为富人所专有。穷人也以之取乐。据西湖老人《繁胜录》 载,当时的杭州人极喜斗蟋蟀,“促织盛出,都民好养”。而且街上专有蟋蟀市场,供爱好者选购:“每日早晨,多于官巷南北作市,常有三五十人火斗者。”而且因为玩者众多,城外农民专有人捕了卖给城里人:“乡民争促入城货卖,斗赢两三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若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卖。每日如此,九月尽天寒方休。”街上也有人专卖用来畜养蟋蟀的各种笼具,并出现了专以驯养蟋蟀为职业的所谓“闲汉”。由此可知南宋的斗蟋蟀活动已发展到相当规模。

  济公斗蟋蟀蟋蟀宰相贾似道的《促织经》

  人们常举的例子是“亡国宰相”贾似道,因“斗蟋蟀”有了名,人们送他个“ 蟋蟀宰相”的雅号。不过,这“蟋蟀宰相”还是做了一件好事,就是从玩中还悟了点“真经”,写出一部《促织经》,留给了后世。

  此书虽分“论赋、论形、论色、决胜、论养、论斗、论病”七类,其要不离遴选、决斗、饲养三个方面。

  主要从其生态环境、形体颜色入手。

  贾氏认为:蟋蟀的栖息场所及生态环境,对虫质的优劣有举足轻重的作用。http://www.plmmtp.com生于草土之中必懒,产于砖石之间必刚;背阴必娇,向阳必劣;以出于荒山僻地为佳。从外形来看,蟋蟀要具备“四像”:“钳像蜈蚣钳,嘴像狮子嘴,头像蜻蜓头,腿像蚱蜢腿”(《观促织形象》)。从颜色来鉴别:大体为“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黄不如青”(《蟋蟀论》)。以下为“五绝”:红头青项,翅金色者为一绝;麻头透顶、金翅白腿、头后相应者为二绝;白麻头透顶、青项毛子厚银翅者为三绝;紫头白露、青项浓厚、紫翅又带皱纹者为四绝;黑漆头金线或银额、青项带毛、黑金翅、白肚皮、白大腿脚者为五绝(《促织经?论色》)。贾氏列举了17种形状、65种颜色不同类型的蟋蟀,对其优劣作了详尽的阐述。

  (二)蟋蟀决斗要做到知己知彼,讲究簧法

  蟋蟀决斗虽有“小鬼跌金刚”以小克大之奇迹,但究属少数,基本上还是“比头比项比身材,若大分毫,懒不斗苍,好不斗异,弱不斗强,小不斗大,有病不斗寻常”。总之,斗蟋如斗兵,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斗蟋还得讲究簧法(即打草法)。因簧草得法,能激其斗态,乃至反败为胜,故贾氏总结为“三条簧法”:一云初对簧法:斗蟋之始,各启闸引草。先对其腰,后簧其牙。其口开时,左提右挈,待鸣声收翅之际,用草领至闸口,不让过闸激其斗性。二曰上风簧法:即第一回合斗胜之蟋。此际应用草时常调拨(不簧其牙),使之斗性常存。三为下风簧法:即第一回合斗败之蟋,此时更要激其斗志,用草先拂其头须项背,次拂腿脚牙际,待其鼓翼鸣声,自壮其胆,再决雌雄。

  (三)蟋蟀饲养既要注意节候,又要精心调理。

  蟋蟀“白露渐生,寒露渐绝”,畏冷惧寒。早秋、中秋,余暑未消,故养盆宜古不宜新(新盆燥热,虫易得病)。并置清凉湿润之处养之,切勿使斗;中秋之蟋,不可与三尾(雌蟋)共盆,恐其昼夜呼雌,有损斗性;晚秋之蟋,如人进入暮年,秋深生寒,宜换新盆放藏风温暖处,用生芝麻嚼碎和饭喂养;斗后之蟋,隔三五日方可复斗,如斗口经三四十口,应隔一周,调养其内不可与三尾“同房”;斗胜之蟋,用浮萍捣汁浴之,再用河水过净,并将童便、清水各半,使其饮之。此即贾氏的“三秋养法”与“斗胜养法”。

  贾氏还阐述了蟋蟀病治疗和繁殖的方法。尤其是对交配习性的发现,更是道前人之所未道。其《促织三拗》云:“赢叫输不叫,一也;雌上雄背,二也;过蜑有力,三也。”过蜑,精囊肥大。其观察可谓细致入微。著名昆虫学史专家邹树文对此评价颇高:“这个对于蟋蟀交配习性的发现不论其是宋或明,其记述之早均可称述。”

  《促织经》不仅首次系统而科学地总结了有关蟋蟀遴选、决斗的饲养经验,为研究古代昆虫提供了翔实的史料,而且还开后世蟋蟀研究之先河。

  明清以来,蟋蟀研究专著不断涌现。如明袁宏道的《促织志》、刘侗的《促织志》,清金文锦的《促织经》、石莲的《蟋蟀秘要》、朱翠庭的《蟋蟀谱》、朱从延纂辑、林德埃、庄乐耕重订的《蚟孙鉴》、秦偶曾的《功虫录》、方旭的《促织谱》、钱步曾的《百甘虫吟》,民国的《游戏大观》、李文翀的《蟋蟀谱》。1931年李石孙纂辑、徐元礼参校的《蟋蟀谱》12卷,描述蟋蟀种类多达117种,可谓集蟋蟀之大成。但上述专著大多以贾氏《促织经》为本增益而成。就是1987年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蟋蟀新谱》(关良、之骏编著),除部分章节外,其内容仍以贾氏《促织经》为基础。其影响之深,亦为贾氏始料未及的。

  清末斗蟋蟀,走向专业化

  在清朝光绪以前,斗蟋蟀者一般是在家庭私斗,双方言定以月饼若干斤或筵席一二桌赌输赢,由输方拿出上述食品共餐以为乐。至清代末叶,玩蟋蟀者日多,大致有三种人:退职官僚、地主、少爷、商人、绅士;士医工商界和琴棋书画者;青帮、洪帮、流氓、地痞、无业游民等,均趋之若鹜。此时,因私斗面感到太窄,乃发展为设场公斗,改以金钱博彩了。在清末,全国各地尤其各大城市都设有蟋蟀场,博彩输赢亦大,所收手续费亦多。其中,安徽各中等城市所设的蟋蟀场中赌风炽盛,而合肥尤甚。合肥蟋蟀场一贯是由青帮首领们设立的。他们利用自居或徒弟的数间房屋设场,并派徒弟十余人分司舔子手,负责戮蟋蟀、收赌款、写封条等事。

  清代斗蟋蟀那时斗蟋蟀博彩自有其规矩。首先,蟋蟀主人选出颜色当令、善斗而无病的蟋蟀,用细致无火气的旧瓦盆(据说新瓦盆有火气易灼伤虫足)盛之,拎至场上司戮人之前,再装入有孔的厚纸小盒中戮出重量收回瓦盆,由写条人写明某号若干重,加盖红戳,贴于盆外封闭。写某号者,是规定本号不与本号角斗之故。例如居东门者写为“东字”号,居西门者写为“西字”号,以此识别。

  蟋蟀戮重、写号后,再由蟋蟀主人寻觅外号蟋蟀重量相同者,双方议定斗金,向收款处缴存,再各提瓦盆到司舔人处将蟋蟀转放于高约一尺的硬纸制成的斗盆中,由司舔人说明双方蟋蟀颜色种类名称,以免混淆,这才开始用蟋蟀草或鼠须签舔于双方蟋蟀项下,使之精神焕发,张牙互斗。

  开斗时如两只蟋蟀力量相等,一般是先“咬花嘴”(用牙力),继咬抵“扁担嘴”(互用头项腰力),再咬架“牌坊嘴”(用腿力站咬),最后咬“滚球子嘴”(合抱甩起),即可分出初步胜负。如是强遇弱者,则不需咬四种嘴即能决定首仗的胜败。由是初胜虫振翅大鸣,两须舞动;初败虫不鸣,两须直竖不动。至此,败方“报闸”(用硬纸片放于斗盆中间将胜败两虫隔开),使初败虫休息三五分钟起闸,再舔败虫上前复斗…… 如对三次头,败虫不咬而逃,就算输了;倘初败虫反败为胜,名为“反闸”;倘初胜反败虫仍有余力再将“反闸”虫咬败,名为“二反闸”,仍是初胜者再胜,不再闸斗。

  双方斗罢,胜方由司舔人在纸条上盖一个“上”字红戳后,即持条向收款处领回双方原缴之款,同时付给收款处十分之一的手续费;倘是一次“反闸”胜的,则要另付十分之一;“二反闸”胜的付十分之二给司桥人,名为“舔功钱”。蟋蟀赌场便是从中不断获取厚利。

  此外,司舔人更有一项收入。即他对有势力和至亲密友们的蟋蟀往往用出不公平的舔法;或予以多舔,或故意引出机会使其咬伤及踢伤对方蟋蟀,以得到取巧的胜利,又可得一笔私下酬劳。平均计算,斗蟋蟀者出十成赌本,赢者只能得到八成之数。

  旧合肥的蟋蟀场全都是青帮首领们开设的,因而成为专营,每日所抽手续费少则数十元,多则一二百元。收来的银钱,设场者独得十分之二,其余八成归场内办事人平均分之(司舔人在内)。设场人坐得大利,办事人所得亦属不少。有钱人家养斗蟋蟀颇为珍重。养蟋蟀的瓦盆每日洗一次,且勤换饮食,甚至还要给蟋蟀饮以参汤。蟋蟀每咬胜一次,则详细观看,如出力不大,隔三天上场再斗;倘出力较大,须隔五天再斗;出力太大而有伤者,则用土鳖浆涂愈,隔七天再斗。

  那些富贵之家倘有一个蟋蟀斗至二三十次不败,则呼之为“将军虫”。这是喜事,蟋蟀的主人要烧香、请客,张灯结彩,表示庆祝,附近玩蟋蟀者亦多前往祝贺。凡能咬数十次长胜不败的所谓“将军虫”,往往都是四种名嘴,即背嘴、扭嘴、拘嘴、拨嘴。背嘴是初斗即将对方摔于身后;扭嘴是将对方扭紧不放,必出死力才可脱逃;拘嘴是将对方拖走一二周;拨嘴亦名“弹弓嘴”,即初斗便将对方抛出数寸。正因为此,主家往往视“将军虫”为珍贵,甚至它死了也要购置小银盒装埋。

  阴暗角落里的现代斗蟋蟀

  江南一个小镇,小镇的尽头有一座精巧的独家院,庭院内有一架枝叶繁茂、遮阴蔽阳的葡萄架。这天傍晚,就在这个葡萄架下聚集起了十多个人,他们围着一张简易的圆桌,圆桌上摆着几十只颜色各异,雕龙刻花的蟋蟀罐。这时,一名青年人和一名中年人分别从自己的包内拿出一只蟋蟀罐,然后又把罐内的蟋蟀小心翼翼地放入圆桌中央的那只用于格斗的蟋蟀罐内,将开展一场生死搏斗。不一会儿,罐内的两只蟋蟀似乎完全明白了主人放它们来这里的真正目的,于是便以最快的速度投入战斗,它们各自都使出了浑身解数,仅仅过了几秒钟,一方便振翅高奏凯歌,另一方则落败而逃。就这样,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结束了,观战者长叹一声,也都纷纷松了一口气。唯独那位青年人沮丧万分,相反那中年人却眉飞色舞,喜气洋洋,他从“主裁判”手中接过3 万元人民币,然后从中取出一叠100 元一张的钞票,给在场观战者一人一张,随后便提着装有“胜利者”的小包出门而去。

  这就是一场博彩,一场丑陋的蟋蟀博彩。一只凶猛剽悍的蟋蟀取胜一场,竟能给它的主人带来巨大的博彩,让一般人不可思议,更让那些靠蟋蟀博彩为生的人为之疯狂,为之忘乎所以。

  蟋蟀一年一季,每年的立秋前后,正是捕逮的最好时节,大凡此时,蟋蟀赌徒们便四处奔波,八方采购,对这些人来说,他们心里也十分明白“一年之计在于秋的道理”,在捕逮旺季里,只要能采觅到一两只好虫,那将意味着这年准会“丰收”,赚上五六万绝对没有问题。如果“虫运”好的话,说不定还会捞到十多万。

  在今天,斗蟋蟀如同一场高水平的拳击比赛一样,参赌双方都必须绝对服从“主裁判”。 “主裁判”是赌场的最高“法官”,参赌双方把虫子放在赌桌上,由“主裁判”分别将其放入用于角斗的公用蟋蟀罐内,然后又由“主裁判”用蟋蟀草驱赶虫子,使其两军对垒,奋勇厮杀,直至一方败阵。至于胜负,必须由“主裁判”来宣布,虫的主人没有发言权。主裁判的报酬是十分可观的。大约是全部赌资的3%~5%。当然,“主裁判”并非是人人可当的,他在赌场上必须要有一定的资历,更必须是参赌双方都能接受的“权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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